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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保险金受益人、法定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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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内容:包括报案时间,报案人姓名、联系电话,被保险人姓名、联系电话,保险单编号,情况简述(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当事人、事发原因、简单经过等,若客户正接受治疗,请告知医院名称、地址与诊治科室),营销员姓名、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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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申请时效:依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二年 不行使而消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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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师标准以具体条款定义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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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指经国家级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有合法经营执照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综合性的医院和专科医院。但不包括观察室、联合病床、家庭病床、康复病房、精神病院、私人诊所、职工医院、民营医院、以及作为康复、疗养、护理、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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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指有处方权并在医院内进行实际诊治的医生,但不包括被保险人本人、其家庭成员、保险营销员、被保险人的雇主或雇员等其他与被保险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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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时,如果被保险人在两家或两家以上医院就诊,必须同时提供每家医院的病历资料及相关收据。如医疗费经其他途径获得补偿,请提供补偿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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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有表面伤痕和创口的伤害的客观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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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告知”解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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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本合同时,营销员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有权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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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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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相应的手续费后,无息退还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