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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单 变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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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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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保险
合同

健康
声明书

身份证 复印件

  变更缴费方式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变更生存现金/红利给付方式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变更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变更投保人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变更/更正保险金受益人个人资料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更正投保人/被保险人个人资料
  (非健康资料)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变更寿险主合同

     第一个保单周年日及宽限期内

  寿险主合同增加保险金额

     第一个保险合同年度内

  附加险增加保额

保险合同周年日及宽限期内

  降低保险金额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增加附加合同

犹豫期、保险合同周年日及宽限期内

  取消附加合同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复效

     自保险合同失效日起 2 年内

  变更签名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申请/变更/取消银行转账授权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变更职业

     职业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

  不丧失价值的选择

     保险合同周年日及宽限期

  变更健康资料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补发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犹豫期退保

 投保人签收合同起 10 日内

  退保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保险合同借款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注:
1. 客户提出书面申请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文件资料交至公司或是营销员/保全员处。
2. 所有申请之签名样式应与投保单签名之样式保持一致。
3. 自申请日起,一个月内变更资料仍未齐全,视为逾期件。客户服务部将撤消该变更申请。
4. 变更所需资料可由营销员交至公司营管处或以挂号信的形式邮寄至公司客户服务部。
5. 变更费用的差额部分以及变更时要求缴纳的欠交款项及利息须以现金方式缴入公司。
6. 公司客服部在受理以上变更事项时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其它进一步文件资料、证明和证件等。
7. 表中“申请书”指公司印制的《 变更申请书》、《终止合同申请书》、《授权书》、《借款申请书》、《补发合同申请书》等表单。
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邮箱:customerservice@jhta.com.cn
电话:(86-21)68816658 传真:(86-21)6881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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