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乘客身份搭乘以商业运营为目的的公共交通工具(陆路、水路、航空公共交通)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故,按合同约定的公共交通工具类型分别给付。
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合同约定的公共交通工具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残疾,按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补偿金
因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治疗,按每次意外伤害事故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常规的医药费用,在扣除 50 元以后按 80% 给付该补偿金。
每保险单年度的最高累计给付金额以合同载明的该类公共交通工具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为限。 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险金
长假期间搭乘所选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故或全残,按该类公共交通工具身故保险金的 100% 给付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套餐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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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身故或 全残保险金额 |
意外伤害
医疗补偿金 |
节假日交通意外身故或 全残保险金额 |
陆路交通工具 |
100,000 |
10,000 |
100,000 |
水路交通工具 |
100,000 |
10,000 |
100,000 |
航空交通工具 |
800,000 |
80,000 |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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